新开工、建设规模较大(见附件1)、技术复杂、质量标准要求高的房屋建筑工程、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和市政园林工程。且可在三年内完成申报的全部创新技术内容的,可申报立项为新技术工程。
新技术工程申报时间一般在地基与基础完工以前,由企业自愿申报,经区市建筑业协会、有关单位择优推荐。
创新技术(10项新技术、其它创新技术和四新技术)应用实施方案已完成。
全部完成了《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工程申报书》中提出的创新技术内容,且应用创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,申报单位应按隶属关系向推荐单位提交应用成果“评审资料”一式四份,及《陕西省建筑业创新技术应用工程评审申请书》(见附件3)一式两份,经推荐单位初审符合标准的,向陕建协申请进行评审。
陕西省创新技术应用工程评审结论为:国内领先、国内先进、省内领先、省内先进、未通过评审五个层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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